关于《印发2010年昌平区旅游行业“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”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0-05-31 01:34:00 来源:昌平区境内各旅游企业:
按照北京市旅游局的统一部署及工作要求,区旅游局制定了《昌平区旅游行业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实施方案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研究、精心组织,抓好贯彻落实,切实把
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抓出特色,抓出成效。
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办公室电话:69704656
电子邮箱:cplyjglk@126.com
附件:2010年昌平区旅游行业“安全生产月”工作方案
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
2010年昌平区旅游行业
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
为认真组织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,切实提高全区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,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,根据北京市旅游局《2010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》的总体要求,结合全区旅游行业实际情况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:
坚持“安全发展”、“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”理念和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方针,强化安全生产意识、提高安全生产技能、突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,突出宣传教育、突出全员培训、突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,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,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,努力营造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稳定发展的良好氛围。
二、活动主题:
2010年“北京市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主题:坚持安全发展,落实安全责任,服务世界城市建设。
三、活动时间:
全区旅游行业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于2010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区旅游行业中展开。其中,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点活动将贯穿全年。
(一)、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(6月13日)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。重点宣传“以人为本,安全发展”理念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、安全科普知识、应急救援知识、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。通过咨询日活动开展,形成强大宣传教育声势,掀起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高潮。
(二)、6月份第三个星期(6月14日至6月20日)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。
(三)、6月上旬,各单位进行自查和联组互查;6月中旬,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;6月下旬,区旅游局将进行重点抽查。
四、组织机构:
昌平区旅游局成立了昌平区旅游安全月领导小组,由李万佰局长担任组长,李洪良副局长担任副组长,张凤英副局长、周翔副局长担任小组成员,活动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局法政科,由沈玉江科长担任主任,法政科工作人员担任成员,具体负责全区旅游行业安全月活动工作。
五、活动形式:
(一)、在人员密集的广场、旅游咨询中心、旅游咨询站(点)、主要旅游景区(点)等地点,重点宾馆、饭店开展向游客宣传旅游安全知识、咨询等活动。
(二)、在全区旅游行业中开展贯彻学习《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》、《北京市消防条例》、《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》、《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规定》、《北京市旅行社条例》等为内容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活动,增强全区旅游行业安全意识,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律意识,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,促使企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,全面治理生产安全隐患,切实做好旅游接待工作。
(三)、为贯彻实施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》,各企业对已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,以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,确保应急预案能够真正有效,充分发挥实施作用,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、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。
六、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总结评比表彰
安全生产月期间,各旅游企业单位要认真做好有关文字、照片、影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。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,要及时认真做好总结。7月份将召开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表彰大会,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结,评选出2010年旅游“安全生产月”优秀企业,对优秀企业将予以奖励。
七、充分做好活动的信息、总结报送工作。
各旅游企业将高度重视活动信息的报送工作,及时向区旅游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“安全生产月”工作进展和活动情况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