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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夏季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10-05-31 01:35:00   来源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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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旅游企业:

按照区委、区政府食品安全办的指示精神,进一步提升辖区内各旅游企业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,更好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《食品安全法》,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,确保夏季食品安全万无一失,餐饮行业应做到以下几项重点工作:

一、食品原料在进货过程中应对运输工具车辆进行清洗干净,运输车辆应专用。

二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采购的食品原料,采购后应分类存放于库房内并做好台帐登记。

三、餐厅加工人员领取食品原料应分类进行登记,并细心检查原料的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使用方法。

四、经营冷荤凉菜的餐饮单位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做好“冷荤五专”,即专人、专室、专工具、专消毒、专冷藏。消毒灯每日开启应做好记录,对接待大型会议各类食品应留样48小时备查。

五、加工人员制作食品时应将食品烧熟煮透,做好生熟分开、成品半成品分开、原料与杂物分开。

六、餐具消毒人员将餐具洗涤消毒后存放于保洁柜,做好消毒液配比,严格做好餐具消毒,严格按消毒程序,去残渣→洗涤→消毒→冲洗,严格按步骤进行操作。

七、餐厅加工人员进行操作时严格检查各种原料,禁止使用亚硝酸盐,不得食用野蘑菇、剩米饭、鲜黄花菜等易腐食品。

八、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,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。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应做好晨检。

九、餐厅营业点加工门、厨房、库房等各功能间做好落实岗位责任制,每日进行彻底打扫卫生。

各餐饮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,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,保持通讯畅通,形成快速反应机制,及时处理和解决突发食品安全事故,发现问题及时向区卫生监督所报告,电话69746006;同时向区旅游局报告,电话69704656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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