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 首页» 在线办事» 办事指南 > 内容详细

导游证办理程序

发布时间: 2009-10-22 09:19:00   来源:

[复制][打印]

字体: 字体颜色

导游证办理程序
(完成时限15个工作日)

法律依据 

一、受理程序
(一)受理对象:北京地区旅行社和导游服务机构注册备案办证人员。
(二)提交材料:
1、申办新证:
(1)加盖旅行社公章的《申请导游证登记表》一式两份
(2)申领人的《劳动合同书》原件
(3)《导游资格证》、《等级证》原件
(4)身份证原件
(5)二寸彩色证件照照片二张,
2、导游证变更:
(1)原聘用单位准许《调动凭证》及《导游证》
(2)现聘用单位的《申请导游证登记表》一式两份及《劳动合同书》
3、遗失补证:
刊有导游证挂失声明的报纸
4、导游证年审:
(1)《导游员年审申报表》
(2)《年审培训合格证》
(3)《导游证》
(4)《劳动合同书》
(三)审核标准:办证人员提供的材料齐全、规范、真实、有效。经实审合格的进入办理程序,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办人,并一次性告知全部需更正和补齐的材料。
二、办理程序:
(一)对申办人员提供的材料再次审核。审核发现问题的退受理人告知申办人更正和补齐材料。
(二)审核合格的报负责人审批后制证。
(三)工作时限:12个工作日。
三、告知程序
(一)制证完毕后,受理人告知办证人员登记领证。
(二)工作时限:3个工作日。
四、受理台号:第1号
五、收费事项 
本事项不收费。
六、办公时间
(一)申领新证、调动换证办理为2月-11月的工作日。
(二)遗失补证办理为全年工作日。
(三)导游证年审业务为12月和1月的工作日。
办公地址:建国门外大街28号北京旅游大厦1004室
办公电话:85157157
办公时间: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-11:30
下午1:30-5:00


相关文档

 
关于本站 | 联系我们 | 网站地图 | 版权说明 | 隐私说明 | 使用帮助

主办单位:北京市昌平区旅游局   网站维护单位:昌平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  ICP备案号:京ICP备:05013969号

电话:010-89740051 89740061 邮箱:webmaster@chply.com

地址:北京市昌平科技园区创新路8号